【理大暴動】涉2019年參與理大暴動 3人開審前認罪4人不認罪受審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3/01/04 15:17

最後更新: 2023/01/04 17: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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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2019年參與理大暴動,3人開審前認罪4人不認罪受審。(資料圖片))

2019年11月,理工大學內外有示威者聚集,17人突圍理大後在科學館內被捕。8人被控暴動等罪,繼20歲女生認罪後,再多3名男生於區域法院承認1項暴動罪,1人另承認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。控方今(4日)宣讀經修訂的案情,3名被告被拍得進入科學館。法官押後判刑至1月18日,其間為20歲被告索取教導所報告,被告還押候判,同案不認罪的4名被告押後至下周一(9日)開審。

被告依次為梁子揚(26歲,港大學生)、鍾泯俊(30歲,學生)、郭志帆(24歲,無業)、許寧軒(22歲,中大學生)、李嘉希(20歲,大專學生)、馬嘉惠(27歲,護士)、嚴家朗(28歲,汽車美容師)、張達榮(20歲,學生),他們分別被控在2019年11月18日,在九龍暢運道和科學館道理工大學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。除鍾外,其他人另被控在2019年11月17日在理工大學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。梁另承認於2019 年11月18日在香港科學館地下大堂,管有1把士巴拿。鍾、郭另被控於同日同地,無牌管有1部無線電對講機。

梁、許、張承認所有控罪,3人涉及在11月17日的暴動罪獲存檔法庭。馬、嚴昨因確診新冠肺炎未能到庭應訊,法官將2人及其餘不認罪被告,押後至下周一(9日)處理答辯。李嘉希早前承認暴動罪被判入教導所。

辯方求情指,被告案發時年輕,現時社會環境可謂已由亂轉治,重犯機會低,望法庭給予機會被告早日重投社會。許的求情信指自己追悔莫及,願承擔責任。

張在信中稱受社會事件影響犯事,明白用錯方法關心社會。其代表律師指張中學畢業後赴台升學,去年回港探親時明知可能被控告仍勇於面對,候審保釋其間增值自己,又兼職工作供養父親,望法庭為張索取教導所報告。

案情指,警方在2019年11月18日早上8時許,封鎖加連威老道與科學館道交界的理大一帶。3名被告企圖由理工大學暢運道正門逃離理大,再進入科學館道。示威者與警方防線對峙,有人投擲汽油彈和硬物,警方多度警告和施放催淚彈驅散示威者不果。3名被告其後由後門進入當時暫停開放的科學館,警方掃盪至科學館時拘捕3名被告在內的17人。

梁被捕時身穿1件染血的藍色長袖外套和米白色短褲,被搜出1支士巴拿和手套等物品;許身穿白色T恤和黑色長褲;張身穿黑色上衣和長褲。

新聞片段和科學館的閉路電視拍得3名被告由理大暢運道正門進入科學館道時,梁手持1個噴壺和1支棍,許戴著防毒面具,手持1個樽,張則戴著白色頭盔和防毒面具,手持雨傘,在警方發射催淚彈後,3人與其他示威者由後門進入科學館。

法官陳廣池聽畢求情,押後判刑至1月18日,其間為張索取教導所報告,被告需還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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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陳曉欣